提問1
投標材料沒有密封被拒收后,密封后再次提交可以嗎?
政采同行回答:根據財政部18號令第三十一條的規定, 投標人應當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前,將投標文件密封送達投標地點。招標采購單位收到投標文件后,應當簽收保存,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開標前開啟投標文件。
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之后送達的投標文件,為無效投標文件,招標采購單位應當拒收。
因此,應根據實際情況來決定,如果在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之前,發現投標文件沒密封,是可以密封后再次進行投標的。
提問2
我們要求提供產品的有效授權,投標的經銷商出具的授權函都是同一個品牌可以嗎?
政采同行回答:根據《關于多家代理商代理一家制造商的產品參加投標如何計算供應商家數的復函》(財辦庫[2003]38號文)的規定,政府采購的競爭是指符合采購人采購需求的不同品牌或者不同生產制造商之間的競爭,原則上同一品牌同一型號產品只能有一家投標人,但應當在招標文件中對此作出明確規定。
如中央單位2002年實行的計算機、打印機和復印機協議供貨制度,在招標文件中明確規定,只允許投標產品的生產制造商總部參加投標,或者由生產制造商總部全權委托一家代理商參加。否則,作無效標處理。《政府采購法》實施后,為了避免同一品牌同一型號產品出現多個投標人的現象,應當在招標文件中明確規定,同一品牌同一型號產品只能由一家供應商參加。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參加同一品牌同一型號產品投標的,應當作為一個供應商計算。公開招標以外采購方式以及政府采購服務和工程,也按此方法計算供應商家數。
根據上述規定,本案例中多家供應商提供的授權書都是同一品牌的,應當作為一個供應商計算,如果導致供應商不足三家的,應當根據《政府采購法》第36條的規定,予以廢標。
提問3
集中釆購和部門釆購到底有什么區別?比如有單位釆購服務項目,省里下發的集中釆購目錄和部門釆購目錄中都含有這個項目,算哪個?
政采同行回答:根據《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4條的規定,政府采購法所稱集中采購,是指采購人將列入集中采購目錄的項目委托集中采購機構代理采購或者進行部門集中采購的行為。所以,集中采購包括部門集中采購。
部門集中采購是指部門或系統有特殊要求,由部門或系統統一配置貨物、工程或服務。
實踐中,如何操作還應看集采目錄的規定,以北京為例,集采目錄中列了很多項原則上應當實行部門集中采購的,但具體項目由主管部門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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